8死1伤,太太惨烈太痛心了。
乍一听说时,心想可能会是谣言,或者传闻有夸大的成分,谁曾想居然是真的。
5月23日,有信息称在湖北孝昌县发生一起持刀伤人案,有8人被砍伤致死,死者中包括行凶者的母亲,另有多人受伤。事件发生后迅速引起网络关注,但一直未获证实。
5月24日,这一事件得到了央视新闻的证实。该案发生在湖北孝昌的小悟乡桥湾村,5月23日上午九时左右,卢某某突然持刀当街砍人,造成8人死亡、1人受伤。据知情者透露,在死伤的村民当中,大多数都是中老年人,既有卢某某的母亲,也有其他村的村民。
犯罪嫌疑人卢某某是小悟乡桥湾村村民,今年53岁,妻子去世多年,他一直和年迈的父母住在一起,他有一个十几岁的儿子,被他伤害的母亲今年80多岁。事发时,他父亲外出干活,所以躲过一劫。
卢某某同村人表示,在事发前两天,就发现卢某某有点不正常了。目前,卢某某已经被警方控制,初筛为三级精神障碍患者,具体情况还需要等待司法的鉴定。
犯罪嫌疑人患有精神疾病,如果最终鉴定属实,那么意味着,他将逃脱法律的责任,不但死不了,而且还不用承担任何刑事责任。
精神病患者杀人要不要进行法律上的惩处?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存有争议的话题。因为它不同于一般的犯罪,除了单纯的法律责任之外,还面临伦理上的困境,不仅考验着法律的完善程度,也挑战着社会对于特殊群体的关怀与支持体系。
《刑法》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患者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造成的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后,不负刑事责任。
这是基于刑法中的“无责任能力”原则,即当行为人由于精神疾病等原因,无法辨认或控制自己的行为时,其行为不构成犯罪。而湖北孝昌伤人一案中,犯罪嫌疑人初筛为三级精神障碍,属于轻中度障碍,其结果基本上属于不能控制自身行为,大概率不用担负法律责任。
这也是我们最不愿意看到的,如果不用负法律责任,那么未来就要面临一个问题,他被放出来之后,再发生类似极端行为呢?可不能抱有这个侥幸心理,因为谁都无法预测,他什么时候再发病。
所以,对于患有精神障碍的犯罪者,当前最急需的不是罪与罚的处理,而是如何安置的问题。通过构建完善的精神病患者康复与安置体系,来避免悲剧重演。对于可能存在伤人风险的精神病患者,应建立有效地监控和预警机制。
平衡精神病患者的安置与公共安全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问题。它要求我们在保障患者权益的同时,还要充分考虑社会的整体利益。通过完善法律体系、加强精神患者康复服务、强化公共安全防范措施等多方面的努力,我们才能逐步找到一个既人道又有效的解决方案。
网友看法
1、网友不凡百灵鸟LPd:湖北还有更狠的,恩施把正常的母子俩人当精神病人强行抓进精神病医院关押[捂脸]
2、网友小盐分享:精神病不能作为犯罪的免死金牌!
3、网友智慧魅惑你:精神病的认定需要医院,社区,监护人,邻居,派出所,至少五方认定
4、网友乘风破浪的溪水3:[玫瑰][玫瑰][玫瑰][赞][赞][赞]
5、网友HS2000:民政公安也有责任,既然不负刑事责任,精神病就是一颗随时引爆的[炸弹],本着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就应该强制送精神病院
6、网友ljl76428521:目前无解,正常人有病都不能得到百分之百有效治疗,何况精神病人呢?只有立法层面做出相应调整,制定一些强制措施以防伤害他人!
7、网友聪明的咖啡6E:任何弱势群体人之一,只要违犯法律应一律与常人追责惩处。留着他对家庭和社会都是一大祸害。
8、网友尘封的记忆2019glw:别人就白死了吗?以后这种事情咋办?
9、网友络倾珹wtiter:建议由辖区做第二监护责任方!负起责任……
10、网友梦回终南678:乡村成了修罗场!
11、网友初一那年:[流泪]悲心
12、网友儒雅湖泊one:狠正常,我见过一个精神病补习班杀人如麻,一天都没耽误过学习,学习很用功
13、网友白菜33209:可以考虑与五保户丶低保户一样,集中养起来,视情节轻重,可撒养也可圈养!
14、网友执着笔下情:这种精神病的人就终身监禁就可以了,不能放出来,放出来再杀人,应该由国家承担责任
15、网友iya040928: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法律应该为民除害!
16、网友用户882122357505: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法律应该为民除害!
17、网友手机用户51481597888:真疯还是假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