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与运钞车发生激烈枪战”不实

全副武装的劫匪高喊口号手握重型武器对警察们进行疯狂射击子弹呼啸而过爆炸声震耳欲聋现场弥漫着硝烟街上市民被这突如其来的枪声惊得四处逃散……5月18日在某网络平台上一篇题为《一场惊心动魄的“钞票大战”巴中市警民对峙引发轰动谁将成为胜利者》的文章引起网民的广泛关注是谣言!!!…

全副武装的劫匪高喊口号

手握重型武器

对警察们进行疯狂射击

子弹呼啸而过

爆炸声震耳欲聋

现场弥漫着硝烟

街上市民被这突如其来的枪声

惊得四处逃散

……

5月18日

在某网络平台上

一篇题为

《一场惊心动魄的“钞票大战”

巴中市警民对峙引发轰动谁将成为胜利者》

的文章引起网民的广泛关注

是谣言!!!

事件回顾

经核实,事情真相系4月30日上午9时许,在四川巴中的一辆运钞车因在公交车站牌处占道停留,交警发现后请运钞车驶离。

违法人员尚某某(男,25岁,河南省西华县人)在网上获悉相关图片后,为吸引眼球,获取流量和利益,带着侥幸心理,未经核实使用“AI千文”生成标题为《一场惊心动魄的"钞票大战"巴中市警民对峙引发轰动谁将成为胜利者》的虚假信息,并在某网络平台发布,误导网民,引发社会恐慌,扰乱公共秩序。

事发后,四川、河南两地公安机关通力协作,迅速将涉案人员尚某某抓获归案。到案后,尚某某认识到自己所造网络谣言的严重错误,真心悔过,用保证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为自己“买了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尚某某给予行政处罚,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警方提醒

对在互联网上

发布编造、散布虚假信息

蓄意歪曲事实,捏造传播谣言

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格处理

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携手共建清朗网络空间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转自公安部网安局

来源: 中国警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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