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岁女婴铊中毒 有毒物为何能网购到

极目新闻评论员 徐汉雄2022年春节,福建一名1岁女婴阿毛(化名)铊中毒。警方查出系其大伯母王某(化名)在奶粉中投毒。如今,阿毛四肢瘫痪,有多种后遗症,时常住院。2023年9月,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某死刑。此案二审福建高院已于2024年4月开庭,目前还未宣判。…

极目新闻评论员 徐汉雄

2022年春节,福建一名1岁女婴阿毛(化名)铊中毒。警方查出系其大伯母王某(化名)在奶粉中投毒。如今,阿毛四肢瘫痪,有多种后遗症,时常住院。2023年9月,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某死刑。此案二审福建高院已于2024年4月开庭,目前还未宣判。(据5月15日红星新闻)

这起悲剧无疑令人深感痛心。一者,受害者阿毛年仅一岁,处于天真无邪的年龄,却遭此横祸。案发近一年后出具的鉴定书显示,阿毛仍遗留意识内容差、抬头不稳、不会翻身、控制能力差等问题。住院证明书诊断其有重症肺炎、中毒性脑病后遗症、症状性癫痫(继发性癫痫)等。家人这两年为阿毛治疗花费了大概五六十万元。无论是阿毛的一生,还是这个家庭,生活从此蒙上了阴影。

相关判决书(图源:红星新闻)

二来,这是一起家庭悲剧。一审判决书显示,法院认定,王某投毒是因不满家中店面分给小叔家。因为家庭内部的琐事,竟对年幼无辜的孩子下手,自己也因此受到法律的惩罚,这起伤害亲情的人伦悲剧,代价惨重,教训十分深刻。

另外,这起悲剧中,王某系于2022年1月通过网络购得硝酸铊。此前,有关铊中毒的悲剧已发生过多起,引发社会高度关注。为何在网上仍有硝酸铊的买卖?前车之鉴,没能引以为戒,让生命又受到毒物的残害,这也是令人痛心之处。

据媒体的公开报道,2007年,中国矿业大学发生3名学生铊中毒案件。犯罪嫌疑人正是从网上购买到了硝酸铊,并将它注入被害人的水杯中,致使自己的同学铊中毒。2009年,23岁的吴江女孩小娟(化名)因为自卑,在网上购得硝酸铊,拌进方便面吃下以寻短见,幸亏家人及时发现送去医院救治。

上述案例中,硝酸铊均系从网上购得,而到了2022年,王某仍从网上购得硝酸铊,这就不免令人要问,为何在网上一再发生硝酸铊的违法买卖?

铊化工产品严禁非法销售(图源:中国经济网)

据报道,硝酸铊在危险化学品名录中,是国家明令控制生产和销售、运输的产品。对其销售经营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严禁从事销售经营。根据《国务院化学品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购买危险化学物品需要国家发放的化学品购买凭证和准购证才能购买。随意买卖,当属违法行为。

上述两起硝酸铊的买卖中,销售者事后均被找到,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这对违法销售者也是警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不能因为网购具有便捷性、隐匿性的特点,就置规定于不顾,如果违规销售有毒物品,造成了严重后果,销售者也是跑不掉的,不可贪图小利而失守责任,不可心存侥幸。

据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多部法律、法规均明确规定,禁止在网上交易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等物品。通过网购、快递等方式买卖剧毒化学品不仅危害公共安全,还会涉嫌构成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

1岁女婴因铊中毒导致瘫痪,令人痛心。这也再次敲响了警钟,对网络上的不法销售行为,一定要到边到角监管到位,相关平台也要“守土有责”,不能让违法者有铤而走险的可乘之机。也要看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谁也不要去干违法的买卖,那个代价最终是要自己来承担的,不值得!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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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看法

1、网友五只小白鹅:网上销售这些东西的人怎么处理的,必须追责吧!

2、网友上进面条:就问判死刑了吗

3、网友妹妹的小床:,有毒的东西一堆呢!正常途径购买你怎么防?比如说农药[惊呆]

4、网友南京庆哥LQP:大伯母残杀才1岁的亲侄女,太歹毒了,大伯也负有相当的责任。

5、网友上善若水有方圆:官媒问谁呢?

6、网友豁达面条F:农药购买不许资质,有些化学药品应该需要资质吧!就像药一样,处方药就必须要有处方,否则卖药的就要承担责任。

7、网友老kk的:恶毒!还有把售卖的一并抓起来判刑!售卖毒的和买毒的都是恶毒之人,一并判刑!

8、网友萧瑟兰迪尔特:清华朱令受害案,其也是被同学投毒的这个,但当时社会是管控的,因为化学专业才容易弄到,现在社会为何会将此类剧毒物轻易购买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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