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是豪放派诗人的。
王安石是豪放派诗人。在文学上,王安石具有突出成就。其散文简洁峻切,短小精悍,论点鲜明,逻辑严密,有很强的说服力,充分发挥了古文的实际功用,名列“唐宋八大家”;其诗“学杜得其瘦硬”,擅长于说理与修辞,晚年诗风含蓄深沉、深婉不迫,以丰神远韵的风格在北宋诗坛自成一家,世称“王荆公体”;其词写物咏怀吊古,意境空阔苍茫,形象淡远纯朴,营造出一个士大夫文人特有的情致世界。
庆历二年(1042年),王安石中进士,历任扬州签判、鄞县知县、舒州通判等职,政绩显著。宋仁宗末年,曾作《上仁宗皇帝言事书》,要求对宋初以来的法度进行全盘改革,但未被采纳。宋神宗即位后,任翰林学士,上《本朝百年无事札子》,继续阐述变法主张,深得神宗赏识。熙宁二年(1069年),升任参知政事,主持变法,陆续制定均输法、青苗法、农田水利法、免役法、市易法、方田均税法、保甲法、保马法、将兵法等。
次年拜相,大力推行改革,并积极促成熙河开边。变法初期,神宗对王安石言听计从。然而在新法实施过程中出现诸多问题,导致反对者声势颇大,且变法派内部也出现分裂。熙宁七年(1074年),王安石被罢相。一年后被神宗再次起用,旋即又因君臣间在变法上的分歧而罢相,出判江宁。累封为荆国公。元祐元年(1086年),保守派得势,新法皆废,王安石郁然病逝于钟山,享年六十六岁。累赠为太傅、舒王,谥号“文”,世称王文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