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庭坚是宋四家之一的。
黄庭坚(1045年-1105年),字鲁直,号山谷道人,晚号涪翁,洪州分宁(今江西修水县)人。北宋知名诗人,乃江西诗派祖师。书法亦能树格,为宋四家之一。著有《山谷词》,且黄庭坚书法亦能独树一格,为“宋四家”之一。 黄庭坚诗文> 书法特点 黄庭坚在继承传统、学习前辈书法的基础上,大胆创新,从而独树一帜,形成了自己的风格。
黄庭坚(1045年-1105年),字鲁直,自号山谷道人,晚号涪翁,又称黄豫章,以谪仙自称,世称金华仙伯 。洪州分宁(今江西修水)人。其父黄庶是专学杜甫的诗人。“江西诗派”的开山之祖,中国北宋诗人、词人、书法家。黄庭坚自幼聪颖好学,记忆力惊人,治平四年(1067年)进士,调叶县(今河南叶县南)尉知太和县(今江西泰和)。元丰八年(1085年)庭坚为承议郎,参加校定《资治通鉴》,主持编写《神宗实录》。哲宗时元花八年(1093年),黄庭坚进为秘书丞兼国史编修官。
绍圣初(1094年),知宣州(今安徽宣城)、鄂州(今湖北武汉)。章惇、蔡卞劾其所修实录多诬,遭贬谪。同年底,被贬为涪州(今四川省涪陵县)别驾,安置在黔州(今四川省彭水县)。崇宁二年(1103年),朝中形势又大变,诏令销毁“三苏”、秦观、黄庭坚的文集。同年十一月,被除去官衔,羁管宜州(今广西宜州市)。崇宁四年(1105年)九月,黄庭坚在饥寒交迫中凄凉离世,享年61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