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改造是1953年 至 1956年12月的。
1953年 至 1956年12月。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造,即社会主义三大改造,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中国共产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的对于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的社会主义改造。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造实现了把生产资料私有制转变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任务,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是通过合作化运动实现的,它仅用四五年的时间,基本完成了5亿农民从个体小农经济向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转变。从特定的历史条件看,三大改造运动确具有一定的“必然”性和“惟一选择”性,这些“特定的历史条件”就是意识形态的作用、执政党的价值取向、一边倒的立场、帝国主义的威胁、苏联模式的影响。
个体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坚持自愿互利的原则,通过说服教育、典型示范和国家援助的方法引导他们在自愿的基础上联合起来,走合作化的道路,最后发展到社会主义性质的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则实行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逐步把生产资料的资本主义所有制改造成为社会主义的公有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