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大常委会网站10月19日发布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36号建议的答复》,公布了贵州省人社厅答复省人大代表杨凌所提《关于加强对各单位996工作制进行监管,正确引导员工,保障应得利益,切实提高职工幸福感的建议》的具体内容。
贵州省人社厅在答复中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等规定,用人单位制定违反法律规定的加班制度,均应认定为无效。“996工作制”明显违反法律关于延长工作时间上限的规定,应认定为无效。
贵州省人社厅表示,维护劳动者工时和休息休假权益,事关劳动者身心健康和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国家高度重视维护劳动者工时和休息休假权益工作,针对部分行业超时加班问题,今年3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工时和休息休假权益维护排查整治工作。根据国家安排部署,我省聚焦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园区,于2022年3月15日至5月15日开展工时和休息休假权益维护集中排查整治,突出互联网(平台)企业及关联企业、研发岗位占比较高的技术密集型企业、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业企业和服务业企业。对企业遵守工时、休息休假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对企业制定工时、休息休假内部规章制度情况、实行特殊工时制度情况、安排加班情况及依法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情况、落实职工休息休假制度情况、支付加班费、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情况进行重点排查整治。全省共检查企业3599户,涉及劳动者185156人,发现违法问题137件,都已通过责令改正或者调解、仲裁方式解决完毕。
针对代表提出的超时加班问题,贵州省人社厅在上述答复中表示,今后,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依法保障劳动者工时和休息休假权益,一是加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利用春节前后等劳动者离职、入职重要时间节点,以互联网及关联企业、研发岗位占比较高的技术密集型企业、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业和服务业等加班问题易发多发的行业企业为重点,深入企业、深入一线劳动者,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督促用人单位认真遵守法律法规,引导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强化劳动法治观念。二是充分发挥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作用,将落实工时和休息休假制度作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的重要内容。督促平台企业组建工会,鼓励劳动者入会,推动工会与平台企业行业协会协商制定行业工时标准。三是进一步畅通维权渠道。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依法处置工时、休息休假权益等方面的举报投诉,对于违法超时加班的行为,依法给予严肃惩处;及时受理工时和休息休假方面的劳动争议申请,快审快裁。四是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做好舆情处置。建立与网信、公安、宣传等部门的定期沟通会商机制,对于网络舆情,要正面应对、积极发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最大限度消除负面影响。